(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重庆 北碚 400715)
摘要:文化传承的根本不在于其形式,而在于其精神内核——文化基因的传承。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之于少数民族具有不可替代的象征意义,其对维护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也具有积极价值。受现代化裹挟的科学技术与理性文化影响,少数民族文化基因遭遇传承主体断代、表型“灵韵”消逝以及教育场域失位的困境。研究认为,解决当前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困境,必须保护民族文化的原生土壤、唤醒民族主体的文化自觉、强化学校教育的文化担当以及政府引领社会各界协同合作。
关键词:现代化;少数民族文化;文化基因;少数民族文化基因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民族众多的国家,不同民族基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与天地系统孕育了各具特色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并在历史的发展中沉淀为形式各异、各具特色的宇宙观、人生观与思维方式。这些独特的人生观、宇宙观与思维方式最终凝结为各族群的集体无意识,成为各民族文化的核心基质——文化基因。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发生了剧烈变迁,这种变迁解构了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生长的原生物理空间。与此同时,以科学技术与理性知识为核心的现代性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传播,其所推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逐渐取代民族地区传统观念,使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心理发生异变。民族地区自然与人文环境发生巨大变迁,少数民族文化基因陷入传承困境。
一、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内涵及其特性
“文化基因”一词是在借鉴生物遗传学基因概念的基础上建构的术语,其意为文化传播的基本单位,用以说明并描述人类文化的传承与传播规律。1976年,理查德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将文化基因表述为meme:“谜米(meme)是一个表达文化传播的单位,或一个复制的单位。模仿是谜米的主要传播方式。谜米传播的过程就是其遗传过程。”
[1]之后,社会生物学奠基人爱德华
·威尔逊与物理学家查尔斯
·卢姆斯登在他们共同提出的“基因——文化共同进化(Gene-culture Coevolution)”理论中,创造了“culturgen”一词,作为“文化进化过程中遗传的基本单位”。但在后续的众多研究和术语使用过程中,“meme”逐渐取代了“culturgen”而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成为文化研究一个重要概念,并于1988年被收入在《牛津英语词典》中:“Meme:An element of culture that may be concidered to be passed on by non-geneticmeans,esp. imitation.”
[2](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方式,特别是模仿得到传承。)
在国内,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长林认为“那些对民族的文化和历史产生过深远影响的心理底层结构和思维方式,可以称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基因”
[3]。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哲学所研究员闵家胤通过把文化基因定义为:“社会系统内的遗传信息(S-CDNA)的总和.”
[4]王东教授认为“所谓文化基因,就是决定文化系统传承与变化的基本因子、基本要素。文化基因是人类文化系统的遗传密码,核心内容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特别是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国与国、心与物这四大主体关系的核心理念。”
[5]徐杰舜教授认为“文化基因是民族或族群储存特定遗传信息的功能单位。”
[6]毕文波教授认为“文化基因是内在于各种文化现象中,并且具有在时间和空间上得以传承和展开能力的基本理念或基本精神,以及具有这种能力的文化表达或表现形式的基本风格。”
[7]赵传海认为“文化基因是可以被复制的鲜活的文化传统和可能复活的传统文化的思想因子。”
[8]
受已有研究的启迪,本研究将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定义为“隐藏在少数民族文化及其表型内,决定民族文化系统特性和发展走向的基本因子,是特定族群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神的基本关系过程中积淀的核心观念。”文化基因具有社会性、无形性、互动性、独特性、异变性、相似性与多维性等特点,并体现在各少数民族的符号、象征系统及其表型之中。
二、文化基因视角下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困境及其表现
文化基因是各民族身份的标志,是各民族凝聚力形成的基础,对各民族具有不可替代的符号与象征意义。然而,随着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不同程度地遭遇了传承的危机。
(一)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主体断代
少数民族群体在与大自然的交往中,逐渐形成了和谐共生的思想观念以及对万物本源的本土认知。在族群的公共生活中,民族群体逐渐养成了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的意识,形成了互助互酬的交往意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婚、丧、嫁、娶仪式。这些看似蒙昧的本土认知与平凡的仪式、风俗实际上正是民族伦理文化基因的外在表现,承载着民族数千年以来的生存、交往和情感信息。异于生物基因的代际传递,文化基因的传承并不能仅仅“收藏”于博物馆以文献、实物等物化形式传承,其必须“口承”和“心传”等教育形式使其“储藏”于人脑,通过个体的人来实现其活态化传承,人便成为文化基因传承的最可靠主体。在当前实际情境中,各民族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文化基因传承主体断代的困境。例如,被誉为西南卡普的土家族锦织技术,就出现了传承主体老龄化严重的问题,同时,土家锦织品除了作为文化展演物件,已经很难在土家人的生活中寻见。“傩戏”作为承载土家族信仰文化基因的又一典型,体现了土家人敬畏天地、祈福平安的思想,由于其神秘性及其与现代生活的异构特点,已经很难吸引民族新生主体的学习兴趣,因而不断走向没落。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傩戏”“蜡染”作为苗族特有的技术文化基因的表现型,在现代纺织与印染品的冲击下,逐渐淡出苗族生活世界,从以往的生活必需品变为生活的“次等品”,在追求色调刺激与成本效益的年轻人眼里,蜡染及其技术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致使当前掌握蜡染技术的群体越来越少。民族语言与文字是少数民族文化基因最集中的体现,它体现了民族群体的认知形式,语言与文字的保存于运用对传承文化基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笔者在贵州省铜仁市实地考察的几所民族中学中发现,基础教育阶段的苗族学生,还能正确书写苗文的人数不到10﹪,能用苗语进行交流的学生不足30﹪,土家族学生会说土家语的更是寥寥无几。此外,熟悉本民族舞蹈、服饰、建筑、节日与祭礼等文化内涵的新生群体越来越少,民族新生代对本民族文化及其表现形式的疏离,使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主体断代的问题日趋严重。
(二)少数民族文化基因表型“灵韵”消逝
“灵韵”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瓦尔特·本雅明提出的美学思想,他把“灵韵”定义为:“在一定距离之外但感觉上如此贴近之物的独一无二的显现。”
[9]作为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表型,民族艺术作品是民族文化基因的“活化石”,其对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具有重要价值。少数民族艺术作品的“灵韵”直指少数民族群体的精神内核,作品映射的精神与意蕴正是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在宗教、文化与艺术领域的再现。对蕴藏于民族艺术作品中的文化基因的感知与体验,只能在庄严的仪式与祭礼中获得。随着民族地区旅游开发的推进,少数民族艺术作品的文化基因价值被巨大的商业价值取代,在现代复机械制技术的推动下,大量的民族艺术复制品走向消费市场,艺术作品的“灵韵”为消费占有的快感取代。部分学者认为,机械复制技术大大地提高了少数民族传统艺术的生产率,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欣赏和体验其中的“灵韵”,感受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魅力,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播。然而,他们忽视了少数民族艺术作品大多发端于图腾崇拜、祈福祭礼等礼仪性事务只需,而后才有了多重意义的艺术创作,其不一而同的特点在于,民族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从未与其仪式、教育分开。在“局外人”看来,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作品的“灵韵”是基于宗教信仰和祭祀等礼仪之需,其神圣性和神秘感都不能逃离愚昧与迷信的可能,但对少数民族自身而言,艺术作品的“灵韵”通常起着传递族群认知和维系族群社会稳定等多重功能。少数民族传统艺术作品的机械复制与商品化,意味着民族艺术品的文化基因本质的消逝,降低了民族艺术作品在民族社会生活中地位与价值。民族艺术品蕴含的文化基因,本身应该成为多元一体文化格局的构成要素,最终降格为局外人猎奇与消费的对象,不断形塑和加深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认识偏误。随着民族艺术作品“灵韵”的消逝,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失去了传承与发展的又一土壤。
(三)民族教育场域中民族文化失位
人类发展史上,教育一直都承担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历史使命。通过教育,年轻一代习得老一代积淀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打上族群文化的烙印,族群文化及其精神内核——文化基因得以在代际间传递。地方性知识(显性知识与缄默知识)作为民族文化的表现形式是民族文化基因的符号表型之一,其既是民族成员教育的内容与媒介,也是民族成员教育的基础和保障。离开民族地区本土文化于地方性知识,少数民族教育的“基础”便发生改变,教育传承文化基因的质量与效果将大打折扣。首先,就少数民族教育开发本土文化资源、传承文化基因的实际来看,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性知识在学校教育及其课程中长期处于“边缘”地位,这主要体现在地方性课程开发民族文化的浅层化、形式化等问题上。在民族地区地方性课程开发过程中,课程建构主体一般倾向于选择易于操作、便于展示的少数民族文化,诸如民族民间乐器、民族歌舞、打陀螺、摔跤等技能型知识内容,并强调技能的获得;而对于民族语言、民族历史、文艺作品、服饰等符号性知识开发较少,且缺乏适当的教育阐释。总的来说,地方性课程建构更多侧重于民族生活与体育技能方面,较少涉及符号性、深层次的文化基因表型开发与利用。其次,民族学校教师作为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与创新的民族知识分子,受自身地方性知识及其教学能力的影响,未能充分发挥其作为民族知识分子的积极作用,使得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在学校场域失去与现代性文化融通与互释的机会。现有的民族民间文化艺人虽掌握大量的民族文化知识,却又无力通过学校教育的组织化教学来传递民族文化知识。具有一定民族文化知识与理论的民间文化学者以及其他专家学者,很多学校又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再次,就民族地区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看,少数民族地方性知识中的隐性知识失去其应有的主体地位,弱化了少数民族文化的濡化作用。纵观当前民族地区众多学校,大多数学校的教学楼是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体,单调的钢筋混泥土建筑物是主要的教育场所,与作为区域少数民族科学与艺术文化基因表型的当地建筑风格迥异。现代建筑并不比民族地区传统建筑在力学、数学和美学上体现出更高的水准,但是其带来的视觉冲击与现代科技感,导致民族学生对本民族建筑、艺术等文化形式的认同感逐渐弱化,这种情感逐渐迁移到族群文化及其诸多基因表型上。
三、当前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困境的原因分析
事物的变化、发展总是受各种因素影响的结果。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困境主要是受其生发的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的变迁、新生代族群文化认同的缺失以及利益驱动下民族文化基因表型商业化运作共同影响的结果。
(一)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生发空间的变迁
近年来,为推动民族地区社会现代化,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扶贫与开发战略,提高了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与生活水平,然而,民族地区也为经济的发展付出了牺牲传统文化的沉重代价。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的主要路径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路子,从经济发展需要来看,这是少数民族社会无法避免的历史选择,而负面影响也历历在目:民族地区有限的自然资源被过度开发与利用;民族地区自然环境遭遇严重污染和生态破坏;现代钢筋混泥土建筑取代了承载文化基因的民族传统建筑物;具有符号意义的民族传统服饰被新时代追求视觉刺激的新服装取代等等。诸如原生天地系统、民族建筑和民族服饰等,正是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生发的土壤和表现形式。现代化进程对少数民族地区物理空间与民族文化基因传统表型的解构,使民族文化基因生长与传承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民族地区传统村落形态的小社会,既是族群生产生活和交往的功能性共同体,同时也是具有独特荣辱观与是非观念以规范组群成员行为的伦理性共同体。受宗教思想和祖宗崇拜的影响,少数民族个体的本体性价值一般通过对来世的想象和对祖先的崇拜来体现,族群个体倾向于认为万物有灵与因果循环。这就要求族群成员在日常交往中应以善为根本的处事原则,以互酬为社会交往规范来实现共同体的和谐发展。随着自然环境与共同体及其成员生活方式的变迁,少数民族文化生发的物理空间被解构,文化基因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
(二)族群新生代民族文化认同的缺失
民族文化认同主要指的是社会文化资源满足群体成员内在文化需求程度的主观体验,表现为内部个体对其所在的文化系统的广泛的确认和对相应文化模式的归属感,是个体协调自己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与某个文化群体中多数成员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一致的基础。从文化基因的角度看,文化认同即族群个体对其民族文化所蕴含的精神内核——文化基因的认同。在现代化进程中,受工具理性与消费思潮的影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现代性文化糟粕渗透到少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新一代民族个体开始极力推崇现代性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念,导致民族新生代文化心理失衡,他们开始怀疑和摒弃本民族传统文化,否认民族文化具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这一方面体现在部分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因其所拥有的传统工艺技术、民间文化等未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因而经济收益不佳,为免于固守贫穷,他们不得不转而投入市场,谋求新的职业以解决个人和家庭的生计问题。另一方面表现为新生代鉴于上一代传承人所遭遇经济贫乏、生活困顿处境,无心于虔心学习与传承本民族文化,转而寻求他业。受当前社会生活节奏的影响,青年一代更多地看重当前市场经济带来的利好,逐渐形成了以经济收入来评定个体成功与否及其在群体中的社会地位,族群传统文化的传承便成为青年一代不屑为之之事。加之当前学校教育现代化、教育城市化进程使得现代性文化成为学校教育的“官方文化”和“肯定文化”,少数民族学生逐渐失去深入了解与学习本土文化的机会与途径,进一步削弱了民族学生的本土文化认同感,间接地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
(三)利益驱动下民族文化开发的商业化
从理论上说,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开发以及现代传媒技术的大力宣传对少数民族文化及其精神内核——文化基因的传播与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开发与建设变异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文化推销与兜售。少数民族文化宣传与开发的主要目的在于以少数民族文化为吸引关注的标的物,通过旅游开发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以及发展和壮大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纵观当前少数民族文化开发策略,往往出现舍本逐末、本末倒置的现象:重经济开发、轻文化保护、略文化传承的短视行为,不少开发机构更是不惜以误读少数民族文化为噱头来吸引大众目光,忽视少数民族文化及其内在精神的价值阐释。少数民族文化开发与传播的价值取向异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以及文化基因的传承都是极其有害的,正如廖永伦所说:“政府、企业、民间组织、专家学者和个人……由于参与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相关方的价值取向差异,有其自己行为偏向,必然产生不同的后果,这对民族文化的冲击和影响是巨大的。”
[10]商业化运作的浮躁、喧哗与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原生土壤的宁静、安谧形成鲜明对比。“在商业化原则的支配下,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被挤压到有限的表演舞台等进行逼真化展示,一方面打破了其固有的时空生存序列,而呈现于人造的有限时空境遇下;另一方面被裁剪为适合商业化传播的支离破碎的文化碎片,并再生出似是而非的文化拟像物。民族文化视觉形象的商业化组合除了把整体文化碾压成文化碎片外,还采用‘蒙太奇’手法,对文化碎片肆意剪贴、拼装和杂糅。民族文化似乎成为游戏文化、牟取暴利的工具,导致民族文化表象功能日渐式微,越来越朝形式化、脸谱化方向发展。”
[11]少数民族文化开发与传播的商业化运作把民族文化当作一种商品进行交换,交换中获得的利益是以牺牲民族文化精神内核——文化基因为代价,其消极影响不言而喻。
四、现代化背景下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的策略思考
与维护生物多样性一样,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保存与传承对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面对少数民族文化及其文化基因传承的现实危机,我们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使其获得再生、传承与发展的机会。
(一)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原生土壤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文化”,少数民族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正是在其所处的独特天地系统中形成的。日常生产生活、传统节日、仪式祭礼以及人际交往等共同体活动是少数民族文化及其基因赖以存在的生活基础,现代化进程中民族生活世界的变迁对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带来巨大冲击。“西南卡普”作为土家族艺术文化基因与技术性文化基因表型之一,长期以来是民族生活的必需品,其传承与发展依托于日常生活中师徒制关系。随着现代纺织与印染品进入少数民族生活,土家锦织逐渐成为民族文化“古董”,走向民族生活边缘。祭祖仪式作为土家族伦理文化基因的表现形式,其对维系土家宗族社会与氏族关系具有积极作用,在土家族传统生活中,人们都将本族逝去的先人安葬在相近的地方,并在宗祠里设置相应的牌位,定期举行祭礼以训育族群新生代的祖先崇拜意识。然而,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对土地的规划与使用的干预,集中统一的城镇社区取代传统村落,现代公墓设计取代宗族墓地与祠堂,以往的祭祖仪式由于失去开展的场所和精神氛围已逐渐消失,族群新生代与氏族祖先的物理距离与心理距离日趋增大,隐藏于此类仪式的伦理性文化基因遭遇传承危机。再如,土家族吊脚楼蕴涵的技术文化基因与美学观念在现代钢筋混泥土建筑中不见踪迹;由于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的影响,土家族传统生活中猎神祭礼、砍伐祭礼等仪式内容及其要求所体现的万物有灵、尊重自然、可持续发展观念也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类似现象不胜枚举。此外,现代传媒与现代性文化的介入也造成了少数民族文化生长环境的变化与族群成员文化心理的失衡,这对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无疑具有消极的影响。从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现代化是民族地区走向更高一级的本土文明的唯一选择。但是,我们也应以不损害区域原生地理、人文系统为底线,切实保护好少数民族文化基因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与各类节日、各类仪式等原生土壤,让少数民族文化基因实现“活态化”传承。
(二)唤醒少数民族主体的文化自觉
“任何人不能替我思考,就像任何人不能替我戴帽子一样。”
[[12]]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这句名言对民族人文化自觉的觉醒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不带任何‘文化回归’的意思,不是要复旧,同时也不主张‘全盘西化’和‘坚守传统’……自知之明是为了增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为适应环境、新时代而进行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
[13]少数民族文化及其精神内核的传承与发展“不仅需要‘他者’(研究者)的理性意识、高度的责任和良知,更需要文化的‘我者’(本民族人民)的文化自觉。”
[14]而解决当前少数民族文化基因面临的困境,唤醒民族人的文化自觉或许是最后也是最佳的选择。事实证明,在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保存与传承过程中,任何外在的、他组织的、非自觉的保护模式都无法从根本上焕发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生命力。只有民族人才能明晰地了解与掌握自身文化的组成要素与超稳定结构;只有民族人才能在纷繁复杂、五彩纷呈的本民族文化中抽离出其核心要素即文化基因,并对其进行保护与选择;只有民族人才能使充分地认识到为本民族文化基因的优点与缺憾,并对之进行扬弃与重组;也只有民族人基于民族文化与身份认同并自发地保存本民族文化基因,才能为民族文化基因提供现实基础与生命力。
(三)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文化功能
在民族传统社会,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要依赖于家庭、族群共同体有计划地选拔、培养新一代传承人,通过以老带新、言传身教把本民族文化传递给年轻一代,以此实现民族文化基因的保存与传承。然而,在现代性文化冲击下,少数民族文化基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遭遇不可重构的异变,加之民族文化传承主体老龄化与断代的现实问题,学校逐渐成为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保存、传承的重要基地,学校教育成为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递的最有效途径。因而,民族地区学校应该切实承担起本土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历史使命,以地方性课程开发为契机,在地方性课程开发过程中深度挖掘区域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并结合时代特点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进行合理阐释,提高民族新生代与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文化及其文化基因的正确认识。同时,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也可以结合本土文化、地方性知识对国家教材的二次解读,实现本民族文化、地方性知识与国家课程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的有效整合,使民族学生形成正确的知识观与学习观,提升民族学生学习、传承与发展本土文化、地方性知识的兴趣与能力。事实上,国家课程更多地展示的是多元一体的华夏文化,教师在对国家教材的二次开发的过程中应该使之体现出本民族的文化色彩,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将地方文化资源作为教学中的素材,从而加强民族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增强其民族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从而为各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寻找到坚实的传承主体。这样就要求民族学校教师需要加强对区域少数民族文化的学习和体认,以 “文化持有者”的“内部视界”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其内在精神做出选择与扬弃,确保学校教育传递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质量。
(四)政府引领社会各界协同合作
当前形势下,各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危机及其传承仅仅依靠学界奋笔疾书是难以奏效的,除族群个体文化自觉意识的觉醒以及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学校教育文化传承功能的外,还需要民族地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协同合作。在拯救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操作过程中,区域地方政府应该显现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对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保护与传承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并对老一代传承人实行“有偿传承”,提高现有传承人的积极性,建构少数民族文化基因传承的社会支持与保障系统。地方政府可以建立地方文化博物馆以保存区域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现存表型,以及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对以消逝的文化基因表型进行模拟,以数字化程序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重构与再现。在推动民族地区现代化过程中,区域政府应该号召社会各界保护好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不能以牺牲族群未来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效益,兼顾民族地区传统的继承与族群社会生活的改善,使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步进行。社会各界也应该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保存与传承对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保持的积极意义,改变对过去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文化刻板印象与偏见,正确认识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的平等关系。现代大众传播媒体也应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度解读和宣传,揭示隐藏于少数民族诸多文化现象后的精神内核及其当代价值,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和准确地认识各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从而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基因的拯救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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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明(1985-),男,土家,贵州铜仁人,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博士生,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民族教育学;么加利(1966——),男,山东聊城人,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教育学。
[1] [英]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M].卢允中等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9:217
[2] 转引自[英]苏珊·布莱克摩尔著.谜米机器-文化之社会传递过程的“基因学”[M].高申春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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